李富真与前夫
据韩媒报道,正在与新罗酒店总经理李富真进行离婚诉讼的三星电机前常任顾问任佑宰的辩护律师8日向法院提交了上诉书。
因此,在2014年10月,李富真针对任佑宰提出离婚调解申请后开始的离婚诉讼,天乃舞衣子将在大法院得出结论,两人的离婚诉讼已经超过了5年。
在大法院的审理中,1审和2审当时被排除在财产分割对象之外的三星物产和三星SDS等与集团相关的股票是否能够成为财产分割对象,预计将成为争论焦点。
此前,法庭表示:“占李总经理大部分财产的三星集团股份大部分是李总经理在结婚前用父亲李健熙总裁赠送的资金,收购了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BW),因此没有认可任佑宰前顾问的股份。”
首尔高等法院家事2部上月26日在李经理和任佑宰的离婚及指定亲权者等诉讼重审中表示:“驳回任佑宰对离婚请求的抗诉。”也就是说,不接受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佑宰方面的主张。
在2014年以任佑宰为对象提出的离婚及亲权者指定等诉讼一审中,李富真大部分胜诉。一审裁判部在判决李社长提出的离婚时,也认可了儿子的亲权和抚养权,二审法庭也做出了同样的判决。
但是,任佑宰能够拿走的财产分配额比一审法庭认定的86.13亿韩元增加了55亿韩元,达到141.13亿韩元。任佑宰方面曾要求分割财产,支付1.2万亿韩元。
对于财产分割额增加的原因,裁判部解释道:“一审判决宣告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天乃舞衣子李社长的财产也增加了,综合各种情况的结果,财产分割比例从15%变更为20%比较妥当。”
任佑宰与儿子见面的次数也有所增加。在一审中,法庭只承认了每月1次,但在二审中承认了每月2次,比前者频繁。另外,还被追加允许在节假日期间进行3天2宿和暑假、寒假中的7天6宿的见面机会。
裁判部表示:“见面次数是子女在不偏向任何一方的情况下,能够均衡地感受到母性和父性并在情绪上健康成长所赋予的子女的权利”,“如果拥有偏向一方的亲和感,在整体性的形成上可能会持否定态度,因此考虑到各种情况增加了见面交涉的次数”。
李社长方面的辩护律师在宣判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审之后,与股票相关的财产有所增加,因此我认为财产分割将会有所增加。我认为见面交涉的内容每个法庭都有哲学和标准,因此也会有所不同。”“感谢您接受了离婚请求和亲权、抚养权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