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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APP显示,4月10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向上海雅銮房产经纪公司、霍某某等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方为谢娜、张杰,案由涉及名誉权纠纷。文书显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届满的第3日上午10时1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
此前,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起诉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的中介合同纠纷案一审败诉,法院认定张杰、谢娜购房不存在“跳单”行为,驳回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