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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bei)执行人:浦江双赢建筑劳务有(you)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chen)美霞
性别:女
身份证号码:330726********0722
住址:浙江省浦江县com文溪村大溪楼135号。
案情介绍:被执行人(ren)浦江双赢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追缴案件受(shou)理费一案,本院(2018)琼0107民初2131号民(min)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jian)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bu)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案号:(2021)琼0107执3352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yi)务:一、缴交案件受理(li)费15457元;二、负(fu)担执行费131.86元。
联系举(ju)报电话:苏法官 1868952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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